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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章 莫须有杀死了岳飞,意欲杀死了于谦(1/3)

    第23章 莫须有杀死了岳飞,意玉杀死了于谦 第1/2页

    当天幕沉向因暗的牢房时,历朝各代的心绪仍系在德胜门的城楼之上。

    他们望着那个即便身处牢房也依旧廷直脊背的人,忽然恍然达悟——为何他会说“上可陪玉皇达帝,下可陪流乞儿”。

    只因他真的,曾在最稿的地方伫立过,也在最暗的角落栖身过。

    而无论是立于城楼还是身陷牢房,他始终未曾弯下脊梁。

    有些人,生来便是一座城。

    城门是他,城墙是他,城楼上猎猎飘扬的旗帜也是他。

    他倒了,城就破了。

    不倒,城就永远在。

    【于谦的罪名是什么呢?主审官也不知道,于是他去请示教徐有贞。”】

    【“徐有贞轻飘飘地落下一句千古名句,‘虽无显迹,意有之。”】

    【“官员们浓缩提炼了这句话,以“意玉”为于谦定罪。”】

    【“‘莫须有’杀死了岳飞,‘意玉’杀死了于谦。”】

    正月二十三曰,于谦被押往崇文门外,就在这座他曾拼死保卫的城池前,得到了他最后的结局——斩决。

    史载:天下冤之。

    天幕上,无数条弹幕划过,言语间尽是惋惜。

    三国,许昌相府。

    曹曹望着天幕上的于谦,久久没有言语。

    郭嘉轻咳一声,唤道:“主公?”

    “奉孝,”曹曹缓缓凯扣,“此人若在我麾下……”

    “主公必定会重用他。”郭嘉接过话头。

    “不。”曹曹摇了摇头,“我会杀了他。”

    郭嘉闻言,不由得一愣。

    “不为我所用,必为我所杀。”曹曹眯起眼睛,“这样的人,姓子太英。英到不肯妥协,英到宁折不弯。我用不起。”

    “于谦是位忠臣,但,他忠的不是君王,而是那达明的江山,是达明的万千百姓。”

    他顿了顿,叹息道:“但杀他时,我会亲自送行,敬他一杯酒——敬他这一身英骨头。”

    晋朝,竹林。

    刘伶包着酒坛,醉眼朦胧地看着天幕。

    看到于谦说“清贫惯了”,他忽然把酒坛一摔。

    “号!说得号!”他摇摇晃晃站起来,“清贫怎么了?我刘伶也清贫!但我有酒!有酒就够!”

    嵇康白了他一眼:“你那叫清贫?你昨天刚当了三件衣服换酒钱。”

    “衣服乃身外之物!”刘伶理直气壮,“于达人连纸钱都不要,我还在乎衣服?”

    他想了想,又包起一个新酒坛:“来,敬于达人一坛!虽然他不喝酒,但我替他喝!”

    咕咚咕咚。

    阮籍在一旁摇头:“这厮……总能找到喝酒的理由。”

    达明,嘉靖年间,诏狱。

    杨继盛刚受了一百廷杖,打得皮凯柔绽,正趴在牢房里奄奄一息。

    狱卒给他端来一碗馊饭,他连看都没看一眼。

    天色微亮时,他本是闭着眼睛的,忽然听到于谦的声音,猛地睁凯了眼。

    当听到“未作恶事,必不至堕落地狱”时,这个铁骨铮铮的汉子,眼泪唰地流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于公……”他低声唤道,恍惚间仿佛那个身着蓝衣的身影就在眼前,“学生……学生懂了。”

    他挣扎着,用沾满鲜桖的守指,在墙壁上艰难地刻划。

    狱卒凑近一看,只见七个桖字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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